锅炉房全套上墙管理制度,依据 TSG 08-2026+TSG 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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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准予使用登记,此证仅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内经检验合格并加注检验合格标记后继续有效。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 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锅炉运行记录。
二、 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 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燃烧器、给水系统、软水箱水位、冷凝循环泵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用具。
四、 对炉体、辅机及安全附件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维护保养,做到文明生产。
五、 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六、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供充足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七、 服从锅炉安全监察人员和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
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二、交接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三、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四、交接者,需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五交:
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 锅炉运行记录、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
1、 不交给喝酒和生病的司炉人员;
2、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 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
4、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5、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五、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六、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方面的指令。
七、交接者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
巡回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一、 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
二、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
三、 冷凝循环泵组运转是否正常;
四、 给水系统中水箱水位、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止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五、 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六、 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七、 本体受压部件有误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八、 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系统是否需补润滑剂;
九、 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交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 锅炉点火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持有《锅炉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合格证;
2、 司炉和水处理人员均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3、 具有各种管理制度和记录表;
4、 对锅炉内外部及各辅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完好;
5、 对各转动机械进行冷态试运行,确认其正常;
6、 锅炉给水达到锅炉用水标准;
二、 点火前,应将锅炉水位调整到正常低水位附近。
三、 锅炉升压过程中应依次完成下列工作:
1、 0.05-0.1Mpa时,冲洗水位表;
2、 0.1-0.15Mpa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3、 升到工作压力时,进行安全阀手动排放实验、高低水压报警实验、联锁装置保护实验。
四、锅炉供汽前应先对蒸汽管道进行疏水和暖管。
五、锅炉操作运行管理中应完成下列工作:
1、 压力表应保证表盘清晰,指示正确,每周至少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每半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压力表检验;
2、 水位表应灵敏清晰,无泄漏,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表一次;
3、 安全阀应正常无泄漏,每周至少手动排气试验,每三月至少一次自动排气试验;
4、 每班至少排污一次,每次排污量不超过给水量的5%,单组排污时间不超过30秒钟,排污要在低负荷时间进行;
5、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高低水位报警试验和低水位联锁试验,至少进行一次超压报警试验;
6、 根据负荷调整燃烧和给水,保持锅炉处于正常燃烧和正常水位;
六、停炉后,应关闭燃气阀门、蒸汽供气阀、锅炉电源,若遇下述情况应采取紧急停炉:
1、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下部可见边缘;
2、 不断加大给水或采取措施,仍无法控制水位继续下降;
3、 锅炉漏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 给水设备失效或给水泵故障无法向锅炉给水;
5、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 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构架烧红,严重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8、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七、锅炉出现缺水事故,严禁向锅炉加水和开排气阀或提起安全阀。
八、停用锅炉,要采取保养措施。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一、 锅炉用水必须处理, 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进行。
二、 严格执行《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2018》标准,严格执行水质监督。
三、 采用锅外化学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锅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碱度、PH值、氯根。
四、 水处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功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五、 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按照设备特点和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六、 分析化验用药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七、 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果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最好详细记录。
八、 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尘措施。
九、 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按水质处理化验记录及分析记录进行填写,做到完整正确。

一、 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保养是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二、 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的是维修。
三、 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
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查损坏的水位表;
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 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4、 转动机械润滑油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 检查、维修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循环泵等;
6、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维护装置;
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四、 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1、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防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防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2、 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检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检验后铅封;
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五、设备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一、 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品、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二、 锅炉房地坪、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三、 保持地面清洁、
四、 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五、 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六、 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励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在事故发生时能更换、更好的,有效地处理各种事故,减少损失,使大家做到沉着、冷静、临危不乱、分工有序、责任明确,特别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1、 发生地震、雷击、水灾等自然灾害,对锅炉运行和人生安全有危险时:需立即关闭燃烧机,切断电源,关闭供气(天然气)主阀,所有人员立刻疏散到安全地带,并由主司炉人员立即上报主管人员,所有在岗人员应保护好现场,防止无关人员入内,等危险警报解除后,迅速检查各部件,确认正常无误后按操作规程启动锅炉。
2、 燃气泄漏和爆管时:首先关闭主气阀,在漏气范围内禁止一切火源(包括电器开关),禁止使用手机,在事故现场做好警示标志,防止外人误入,并到安全地带打电话报警和上报主管人员。
3、 炉膛打炮或发生火灾时:先关闭天然气主气阀。由当班司炉人员到安全地带拨打“119”报警和报告主管领导,其他人员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全力投入灭火减灾中,如遇火势渐大,主司炉人员应马上组织人员疏散,并通知附近工作人员和居民疏散。
4、 锅炉及管道发生爆炸、爆管时:首先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关闭燃烧和总电源,并到安全地带报告主管干部,并视情况进行安全的抢险工作。按事故处理预案和操作规程中事故处理进行操作。
5、 锅炉安全附件(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压力控制器)等失效失灵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在原因不明时禁止误操作。a、锅炉严重缺水时禁止向炉内进水;b、超压时应立即停炉,开启安全阀给锅炉减压;c、确认满水位时开启排污阀排水(此时应随时监视水位);d、阀门卡死不能开启和关闭时,不能使用加长套筒强行开关,待压力下降后再做修复。
6、 以上各项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班长在时由班长负责组织抢险,班长不在时由当班主司炉负责组织抢险,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在事故原因未查明前,任何人不得乱动各种电源、气源、电器开关和阀门开关等,禁止盲目启动锅炉。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事故当事人员必须保护好现场,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原因未查明前未经允许不得离开事故现场。